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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署扩大「出流管制」适用门槛 都计区规模逾0.2公顷新建案须设置

水利署扩大「出流管制」适用门槛 都计区规模逾0.2公顷新建案须设置

【记者许丽珍/台北报导】经济部已提报行政院4年千亿元计划加速系统性治水,水利署表示9月5日另公告修正开发案件适用「出流管制」规定,由现行2公顷以上需办理出流管制,调整为1公顷扩大管制;此外考量公共安全,额外要求都市计划区内,规模达0.2公顷以上的新建建筑物也须比照。新制实施后,未来中、小型开发案如物流中心、旅宿或学校等,须提出「出流管制计划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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