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今年1月查核确认全国有5名现任村里长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去函要求乡镇市公所依照「国籍法」办理。花莲县富里乡学田村长邓万华,因无法提出放弃陆籍的相关证明,1日遭到乡公所解职。邓万华怒批,她拿的是台湾护照,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痛批内政部长刘世芳跟执政党「硬拗」,整天不管民生,专搞政治。

针对邓万华遭花莲县富里乡公所解除公职1事,内政部表示,担任公职者,负有国家忠诚义务,国籍法明文规定民选公职应于就职前办理放弃中华民国以外之国籍,并于就职之日1年内完成放弃并提出佐证资料。对于未依规定办理之村里长,由乡镇市区公所依法解除其公职。花莲县富里乡公所解除学田村邓万华村长职务系依法行政,其如有不服,得依法提出诉愿。

内政部强调,村里长如因未办理放弃中华民国以外国籍,由公所解职,解职处分效力,自其就职之日起生效。

内政部呼吁,前述尚未办理解职之村里长,凡具有中华民国以外之国籍,均应放弃,对未办理者,公所均应依法办理解职,各地方政府亦应依地方制度法赋予其对公所指挥监督之权责,积极督促公所依国籍法规定办理村里长解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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