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花主张,她于1999年2月与阿强结婚,婚后育有4名子女,原本婚姻生活幸福美满,但自2019年12月开始,阿强性情大变,在经济开销与家务分担与她意见不一、理念不合,经沟通无效而经常大吵,双方分居时,阿强竟以手持开山刀照片威胁返家。她不断隐忍,但阿强不检讨反而变本加厉,2023年2月间,阿强以还债为由,威胁她帮还债。2人已貌合神离、形同陌路,无法再继续维持婚姻。
小花还抱怨,阿强多年来未对公司付出劳心,也不对家务尽责,完全不珍稀她对家庭付出,2次威胁帮清偿巨额车贷,直到这次积欠赌债殃及家庭,她才决定为自身与子女的未来,不得不放下沉重的家庭。小花还指出,20岁结婚至诉请离婚已超过45岁,为这个家奉献25年,阿强却家暴、烂赌,导致家庭受到巨大威胁,争吵后甚至绝情要她「净身出户」,离婚规责阿强,因此向阿强求偿100万元慰抚金。
因阿强未出庭答辩,法官调查,小花主张遭阿强传手持开山刀影片要胁返家,否则清除她的物品,致小花心生畏惧,阿强甚至威胁帮还债,有小花提出家暴保护令及对话纪录为证,另审酌阿强家暴导致双方分居至今,认定2人感情以严重破坏,难以继续共同生活,已达难以维持婚姻程度,因此判准小花离婚请求,可上诉。小花与阿强的25年婚姻付之一炬,正式画下句点。
至于小花求偿100万元慰抚金部分,法官认为,精社工访视了解,小花婚后3次离家,2023年3月第3次离家时,并未因受虐而有致不堪与阿强同居生活,是小花自行离家不归,导致夫妻无法回复,小花与阿强在婚姻破裂上都有过失,因此不能要求阿强赔偿,因此驳回小花求偿请求,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