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后的遗产分配,我国允许人民可以在生前立遗嘱,按照自己的意愿分配遗产,甚至可以透过遗嘱将遗产分配给没有血缘的第三人,例如已故的金马影帝陈松勇,就为了感念照顾他8年、形同父女的印尼看护Yule,透过律师立下生前遗嘱,将部分遗产分配给Yule。

虽然我国法律尊重被继承人的意愿,设有生前遗嘱的制度,让被继承人可透过遗嘱对自己的生前财产预做规划,但为了保障继承人的权利,同时也设立了「特留分」制度,让继承人享有取得遗产的最低程度保障,但是回到这事件,法院在一审直接驳回女儿请求返还特留分的主张,究竟怎么回事呢?

该案一审程序,地方法院未经审判即直接判地主女儿败诉,理由如下:

1.遗嘱侵害特留分时,被侵害的继承人可以行使特留分扣减权,保障自己的特留分,但行使特留分扣减权后,回复的特留分会按照特留分的比例回归到全部的遗产上,不可以直接按照特留分的比例换算成金钱,然后请求用金钱补偿,例如:地主女儿的特留分为14分之1,行使扣减权后,地主女儿对于不动产、存款等各个遗产均有14分之1的权利,地主女儿不能将她对各个遗产的14分之1权利直接换算成金钱,然后请求金钱补偿。因此,一审法院认为地主女儿直接请求用2,148万元的金钱补偿她的特留分不足额,是没有道理的。
2.再者,一审法院认为地主的遗产还没有按照遗嘱分割,儿子、孙子实际上没有拿到遗产,根本无从返还特留分给女儿,因此,一审法院没有开庭,就直接判女儿败诉。
 
本案经女儿上诉后,二审法院认为,实务上曾经有判决直接判以金钱补偿特留分不足额,一审法院的见解尚有讨论空间。而且,依照地主女儿提出的证据和主张,应该有符合请求返还特留分的构成要件,但一审法院却没有进一步厘清,连开庭都没有开就直接判女儿败诉,诉讼程序有重大瑕疵,因此废弃一审判决,发回地院重新审理。

【行使特留分扣减权能不能请求金钱补偿?】

法律为了尊重每个人自由处分财产的权利,允许可以立遗嘱自由处分遗产,但为了确保遗族的生存保障,便以特留分制度限制了一部分的遗嘱自由。

倘若遗嘱违反特留分,遗嘱并非当然无效,特留分被侵害的继承人可以选择尊重立遗嘱人的遗嘱内容,也可以主张自己的特留分被侵害,行使扣减权,如此保障自己的特留分。那么特留分扣减权究竟应该如何主张?能不能请求金钱补偿?

目前法院实务多数见解认为,特留分被侵害的继承人行使扣减权后,回复的特留分会按照特留分的比例回归到全部的遗产上,不可以直接请求用金钱补偿。但也有判决认为,如果特留分被侵害的继承人同意或是为了尊重立遗嘱人的意思,是可以用金钱或是其他遗产补偿特留分不足额。

本案的一审法院应该就是按照法院实务多数见解认为地主女儿不可以直接请求以金钱补偿,但一审法院未考量到地主女儿显然是愿意接受金钱补偿的,或许是因为这样,二审法院才会认为一审法院的见解还有讨论空间。

【遗产分割后才能行使特留分扣减权吗?】

特留分扣减权必须在特留分被侵害时才可以主张,在遗产分割前,还不知道每个继承人实际获得多少遗产,故理论上无从确知特留分是否被侵害,因此无法主张扣减权。不过在实务运作上,可以在遗产分割诉讼中主张特留分,并非一定要等到遗产分割完成后才能行使特留分扣减权。

因此,本案二审法院才会认为一审法院没有进一步厘清地主女儿是否是要请求分割遗产并主张特留分,就直接认定遗产还没分割,不可以请求返还特留分,并判地主女儿败诉,是有重大瑕疵的。

【律师观点分享】

遗嘱违反特留分并不会当然无效,不过继承人可以行使特留分扣减权。为了避免立遗嘱人生后,子孙们为了遗产争讼、打官司,也为了确保能够更完全地按照立遗嘱人的意思分配遗产,避免因继承人行使特留分扣减权,破坏了原先遗产分配的计划,律师建议立遗嘱时,可以预先将特留分考量、规划进去。

如果不想让不肖子孙继承遗产,立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声明子孙对立遗嘱人有重大之虐待或侮辱情事,使不肖子孙丧失继承权。但如果不肖子孙想要争继承权而打官司,仍需交由法院依个案情形认定是否确实达到丧失继承权的标准。

 

 

许依苹律师
许依苹律师

本文为许依苹律师独家授权壹苹新闻网刊登

经历:

1)大型金控、银行法务法遵人员

执业信条:法律不只是裁断是非,更是引导人心走向理解、和解与安定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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