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碗泡面爆冲突 同是服务业的他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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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新北市土城区的黄姓视障人士,平常靠著捷运通勤双北市3家企业公司驻点按摩服务,自己也有在板桥开设按摩院,从事服务业多年,对于该行业冷暖辛酸感受深刻,也因此他对于其他同样服务业的朋友,也都是以礼相待,但这次因为「一碗泡面」,却让他心情跌落谷底,甚至第一次上警局告人。

黄先生回忆表示,4月8日凌晨1点多,他搭捷运回到土城中央路四段的住处附近时,因为肚子饿,所以进入巷口的莱尔富超商准备买泡面吃,在柜台他先请男店员帮忙买某牌牛肉面,但店内没卖,他只好退而求其次,选择购买大干面,并在眼睛不方便的情形下,请店员协助泡泡面。

「由于干面要滤水比较麻烦,所以我请店员帮忙泡湿的就好」黄先生还原现场,也就是这样叮咛的一句话,却引起对方的不爽,该名店员直接回话说:「好啦,我知道,烦ㄟ」,黄先生也不高兴地说:「你可以不用帮我泡没关系,态度那么差,我自己拿回家泡就好了」,店员此时火气上升,批评帮忙泡泡面还不懂感恩;黄先生自认为不要把冲突扩大,想把泡面拿回家,并表示很谢谢对方帮忙。

视障黄先生到住家巷口的莱尔富购买大干面,请店员泡泡面的时候,因为知道滤水很麻烦,所以他体贴地说「泡湿的就好」,没想到这句话却成为了冲突的导火线。曾佳俊摄
视障黄先生到住家巷口的莱尔富购买大干面,请店员泡泡面的时候,因为知道滤水很麻烦,所以他体贴地说「泡湿的就好」,没想到这句话却成为了冲突的导火线。曾佳俊摄

手机聊天APP意外录下 店员英文开骂好不雅

未料男店员此时不打算放过眼前的视障人士,开始出言挑衅:「人家服务你、人家帮忙你,你不Appreciate(感激)」;黄男则质问为何要说他烦,这是什么意思?双方你一言我一语,在店内对峙,此时黄男手机内聊天APP线上的5至6位朋友已经不讲话了,大家都屏气凝神在听两人的激烈交锋

男店员越骂越大声,知道对方听不懂英文趁机大骂:「Disgusting(恶心)」、「You are fucking disgusting.」、「Go hell(下地狱)」、「You are fucking Taiwanese,Stupid.」、「Fucking your family」,最后连「Suck my dick」更不雅的辞汇都喷出来,而且一路从店内骂到店外。

黄男则只听得懂「Fucking」知道对方在辱骂自己,只好摸摸鼻子说对方英文很强、别这样子,一边也自我缓颊「好啦好啦~谢谢你啦~」。聊天APP上的朋友也频频关心到底是什么情况,也有人担心冲突扩大,赶紧报警。

黄先生说,视障者连泡面与热水机的位置在哪都不知道,因此才会请店员帮忙,并非故意找麻烦。曾佳俊摄
黄先生说,视障者连泡面与热水机的位置在哪都不知道,因此才会请店员帮忙,并非故意找麻烦。曾佳俊摄

敷衍道歉不算数 提告盼莱尔富加强职业训练

辖区警方获报抵达超商了解状况后,黄先生表示自己遭到店员辱骂要提出公然侮辱告诉,如果对方愿意道歉,可以既往不咎,但对方却态度依旧很高傲,还用手触碰黄男身体,敷衍地说:「好啦,对不起啦,你赶快走,我们还要营业」,黄先生认为这不是认真道歉的态度,变得好像是他的错,也因此决定提告,捍卫自己的尊严。

「服务业很重视态度,你不能言语去侮辱消费者,尤其是视障者!」黄先生强调,视障者无法拿到他们想要的东西,也没办法用热水,希望店家可以帮忙,如果不愿意也没关系,但至少不要去辱骂,莱尔富店员态度的部分,希望总公司能够再进行职业教育,否则会影响到顾客对店家的评价。

警方抵达现场处理超商店员与顾客争议,才发现原来是视障者买泡面遭辱骂要提告。翻摄画面
警方抵达现场处理超商店员与顾客争议,才发现原来是视障者买泡面遭辱骂要提告。翻摄画面

警方表示,4月8日凌晨1时许接获辖区中央路四段某超商有争吵纠纷,员警到场了解为顾客黄男(43岁)购买泡面等商品,因其患有视觉障碍,因此询问超商店员张男(59岁)能否协助泡泡面,张男称有回应黄男,但可能太小声致黄男未听清楚,于是黄男又再次提醒张男,不料张男表示「我知道,很烦」,且以一连串英文对黄男辱骂,随后店员张男报警请求员警协助,顾客黄男向员警表示要向对店员张男提出妨害名誉告诉,全案依规定受理并依法侦办。

 

莱尔富总公司对分店店员辱骂视障者一事感到遗憾与抱歉,多日联系与关心消费者,了解其需求。曾佳俊摄
莱尔富总公司对分店店员辱骂视障者一事感到遗憾与抱歉,多日联系与关心消费者,了解其需求。曾佳俊摄

涉案店员已离职 莱尔富澄清非歧视

莱尔富超商马姓公关回应表示,公司一直很重视此事,督导、区主任到店家每一天都有致电与传讯息给消费者及其朋友进行联系关心,了解是否有可协助地方。另外涉案的员工虽飙骂英文脏话,但他是道地的台湾人,现因身体状况欠佳,也已经离职了,双方可能因为泡泡面产生口角而有误会,总公司也感到很遗憾,但澄清绝非有歧视之意,盼外界能谅解。

公然侮辱要件曝 店员符合「这条件」可脱身

绅策事务所律师刘振珷指出,刑法309条的公然侮辱罪,必须是侮辱行为在公然的情状中发生才可能论以犯罪。所谓的「公然」指的是不特定人或多数人得以共见共闻的状态,若是处在一个流动、开放而任何人可随时进出的状态,便符合公然的要件,本案争议发生的场域既然是在随时有顾客可以进出的便利商店中,可能便符合了公然的法律要件。

但值得注意的是,在宪法法庭113年宪判字第3号的判决中对于是否构成侮辱,要求法院应该要进一步去审视言论的表意脉络、情境,是否是冲突当下的一时不满而非蓄意贬损他人名誉以及是否超过一般人可合理忍受的范围,并非只要言论粗鄙负面或骂脏话就必然构成侮辱。

刘振珷认为,在本案中,店员的争议言论固然不妥,但其可能也认为自身处在提供额外服务却感受不被尊重的情境,但后续的连续谩骂是否已超出了言论自由的界限,也要看日后法院在审查事件当下的整体状况后综合评价才能作出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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