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基会前董事长郑文灿遭控在桃园市长任内「变更林口特定区计划-工五工业区扩大方案」中收贿5百万元,遭桃园地检署依贪污等罪嫌起诉,并求处12年有期徒刑,桃园地院今(19)日上午首度传唤郑文灿到庭。
桃园地院今首开郑的准备程序庭,郑换上司法官转职的「王牌律师」全力救援,郑本人虽进入开庭,但已经准备好发言草稿,开头就说:「我否认犯罪」,他于庭上分了20点简要向法官说明,如有不足,未来再请律师另状陈述。
郑文灿率先提到桃园市政府所推动的工五扩大都市计划案目的,检察官对于推动过程的若干事件有所误解,因此衍生此一司法事件。我虽然深感委屈,我相信只要厘清事实,就可以发现我及桃园市政府同仁都是依法行政,不受左右,但因为涉及都市计划较为复杂的规定,我希望提供正确的资讯给法官,相信法院可以公正审理,还我清白。
郑文灿于第3点说,他是在107年5月21日晚间至廖力廷泉州街住处归还廖俊松在官邸留置的袋子,原因是廖俊松一直没有来,我才转而找其子廖力廷联络完成退还。起诉书说,我是知道廖俊松被监听,因此才改变立场退款。「如果我确知监听一事,而且还看过译文,理应会知道同案廖力廷也是被监听对象,我还会亲自直接与廖力廷联络见面吗?」
第4点则直指起诉书引述廖力廷说法,说郑文灿知道廖俊松被监听,再收受600万政治献金,这个说法不合社会常理,郑文灿强调,并无收受600万政治献金。起诉书说他是在107年8月13日与廖力廷深夜偶然碰面后,就带他回市长官邸,将放在官邸的500万、600万现金共1100万返还廖力廷,这些都不符合社会常理。
本案9.12公顷农业区土地华亚重划会从未向桃园市政府提出自办市地重划申请案,因为市府非但不是受理机关,也不是权责机关,这点廖俊松自己也知道。
检察官此一论述完全引述廖俊松一人说法,严重谬误,且与客观事证不符。
最后,起诉书叙述106年9月14日廖俊松至官邸拜访之过程,与事实不符。郑文灿还原现场澄清说,当日我与廖俊松仅有简短的交谈,廖俊松主要是说他代表台塑以及与台塑集团关系有多好,廖俊松并无交付袋子给他,也没有向他比手势等过程。
郑文灿表示,是在隔日才发现在会客室桌脚有一个袋子,事后他向廖俊松查证,确定袋子是廖遗留的,郑就请廖前来取回。经过多次催促,廖俊松都没有来,他才转而联络廖力廷返还。我因为市政忙碌,加上适逢107年市长连任,故有所延迟。但他与廖俊松确实没有合意。
此外,106年10月12日的发文,检察官认为郑文灿是收钱后,配合廖俊松等人正式对外行文,郑对此强调这完全是不正确的。
郑指出,就时序而言,10月12日市府函文行政院是在9月7日会议就已经决议发文,且其内容是依据8月2日与营建署会商决议及9月7日会议决议而来,而其具体刍议及规划,不但肇始于105年至106年间,已如前述第7、8、9点所述,是长时间推动工五扩大案的结果。
延伸閱讀:郑文灿出庭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