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基法》,劳工在同一公司任职满一年可得7天特休,满十年应有16天。然而北捷因清洁标案采「两年一标」制度,导致清洁人员为了持续在捷运工作,必须随标案更换雇主,使年资遭归零、特休权益消失。工会顾问郑中睿指出,这是长期以来政府委外制度下的共通问题,「换老板就等于重来一次,劳工等同被迫放弃年资。」
其实早在2020年8月13日,台北市政府已跟进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员会的修正,要求在「劳务采购契约范本」中纳入「特休年资并计」条款,明定劳工的特休年资应从实际进入机关服务日起算、不中断即累积。不过,工会发现,北捷至今仍未将该条款纳入合约内容,与清洁外包厂商签约时的栏位依然「未勾选」。

国民党台北市议员柳采葳揭露,早在2011年7月,北捷自出版的《轨道经营与管理》半年刊第9期中,就曾说明捷运清洁工作采取外包的关键原因是「节省成本」,文章以2009年度淡水线清洁契约为例,当年契约金额约为5666万元,清洁人力总计153人,若改采自办方式,并以捷运公司服务员薪资为基准计算人事成本,每年需支出约1亿704万元,相较之下,外包清洁每年可省下高达5038万元,成本仅为自办的一半。
柳采葳批评,这是北捷公司刻意规避应尽责任,只要勾选条文即可解决问题,「这不只是成本问题,而是尊重劳工基本权益的态度。」他认为北捷30周年颁奖表扬清洁人员,却在制度上压榨他们,是典型「说一套做一套」。

民进党市议员何孟桦则痛批,北捷沿用旧制,形同延续柯文哲市府时期的陋习,「捷运清洁享誉国际,但对清洁工却苛刻至极。」她呼吁,市长蒋万安应立即改革,落实市府制定的契约条款,还给清洁人员合理对待。
工会提出3项诉求包含:北捷应公开全体委外清洁人员年资;立即与厂商变更契约,并计特休年资;提出明确时程,规划将清洁人员收回为自雇。
对此,北捷公司站务处长陈忠助回应,目前的厂商已续约至第3年,仅强调会「督促厂商依契约进行」,对于更换厂商导致年资归零的问题则反复表示「需检视合约」,无法明确承诺改善时程,引发现场媒体质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