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社报导,法务部报告指出,草案修正是参考儿童权利公约(CRC)第19条规定及相关一般性意见,还有监察院国家人权委员会提出CRC第2次国家报告独立评估意见,同时也为符合日本及韩国近年来的相关修正,接轨国际潮流。

法务部指出,草案修正重点是阐明父母行使教养权的原则、尊重未成年子女人格发展,以及禁止对未成年子女为身心暴力行为,后续也将会有配套修正「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规定。

行政院28日举行政院院会后记者会。行政院提供
行政院28日举行政院院会后记者会。行政院提供

行政院政务委员林明昕因负责该草案审查,他今日出席行政院会后记者会时表示,此案修法过程,参考目前相关司法审判案件,发现法院对于必要范围内惩戒子女早已划下具体红线,就是不得伤害子女的身心健康,而此次修法重点无外乎就是不得伤害子女的身心健康,整体而言修法方向跟法院判决趋向一样。

卫福部保护司副司长郭彩榕出席政院会后记者会时也说,未来父母亲不是不能管教小孩,而是希望能采取正向方式,卫福部也将与教育部携手,持续布建亲职教育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