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前检察官的立委吴宗宪就直言,大法官既然已经表明死刑并不违宪,那案件已死刑定谳者,就该勇敢并尽速执行死刑。不过,事隔多日,法务部至今态度不明。或可大胆推测,未来刑事司法实务对于死刑适用的态度:存与废已实无二致,死刑恐沦为徒具字面上之形式意义。
可预期的是,后续要修法周延程序,接下来累的是司法相关工作者,徒增案件流程负荷及诉讼成本,过程不但旷日废时,衍生出的「迟来的正义非正义」,使明明已经判决定谳的死刑犯,在提出非常上诉后,势必对被害者与其家属再度饱受讼累折磨,更有甚者,是否恐让潜在犯罪者有恃无恐,使台湾司法公信力受到挑战,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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