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法庭去年9月做出113年宪判字第8号判决,刑法以死刑为最重本刑部分,仅适用犯罪情节属最严重,且刑事程序符合宪法最严密正当法律程序要求的情形合宪。

立法院全院委员会今上午审查大法官并为司法院长被提名人蔡秋明。国民党立委许宇甄询问,在回复国民党团问卷表明「不支持废除死刑」是否属实,蔡秋明回答「是的」。

许宇甄询问,如何看待113年度宪判字第8号判决。蔡秋明说,宪判字第8号判决认为现在死刑制度不违宪,这一点他支持。许宇甄追问,但依照宪判等同实质废死。蔡秋明回应,确实相当困难。

许宇甄说,蔡秋明任检察官近30年,依据宪判,三审合议庭法官要一致决才能判死,根据蔡的实务经验上,是否有这种案例?蔡秋明说,以他的经验,若是判死刑基本上都是一致决,并不是宪法法庭判决才这样,但他没有相关统计数据。

许宇甄指出,宪判字第8号判决等同实质废死,她很高兴听到蔡表态不支持废死。但对于实质废死状况,未来若蔡担任司法院长该如何解决?蔡秋明说,这案子已经判决,宪判对人民与机关都有拘束力,除非有《宪法诉讼法》第42条要件,人民、政府机关可重新声请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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