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名死囚主张死刑剥夺生命权及人性尊严、违反《宪法》比例原则等,部分死囚还强调曾遭刑求、审判程序有瑕疵。宪法法庭针对死刑是否违宪,做出「合宪,但须采更严格标准」的判决。
宪法法庭的判决,判处死刑得经过各级法院合议庭法官「一致决」;另外被告犯罪时若有精神障碍,也不得判死:另外若不是犯「最严重之罪」遭判死刑,可请检察总长提出非常上诉,种种条件让外界解读是「限缩」判死。
对此,游盈隆表示,这是一个有智慧的释宪,透露出大法官的苦心孤诣,一方面朝彻底癈除死刑的目标迈进一步,另一方面也顾及广大社会人心之所欲。他认为这个判决避免让台湾陷入价值观严重对立的零合游戏,将一场可能的社会动荡化解于无形,同时指引台湾社会的发展方向,兼顾人权与人心。
游盈隆指出,这个判决当然不是每一个人都举双手赞成,但却可能是目前社会的最大公约数,可以说是一个「双赢的情境」。朝野政党和社会各界都大大地松了一口气,显然多数大法官还是有接地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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