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社会局5日发公文公告,何建忠违反第49条第1项第9款规定强迫、引诱、容留或媒介儿少猥亵或性交」规定,依同法第97条后段规定公布姓名,2026年1月2日裁罚,且直至刊登高雄市政府公报、高雄市政府社会局公布栏、高雄市仁武区公所公布栏。
社会局指出,本案因行为人被羁押禁见,社会局配合地检署侦办,114年11月4日收到起诉书,以起诉书为证进行裁处作业,但因裁处书须完成送达并予陈述意见,待行为人114年12月29日晚间交保后,于115年1月2日开立裁处书。
卫生局官员性侵少女案,国民党高雄市议会党团今日召开记者会质疑,市府知情半年却选择盖牌,面对丑闻只会推卸责任,严正要求市长陈其迈公开道歉,卫生局长黄志中应立刻下台。
高雄市政府今对此发声明指出,配合检方要求,案件侦办期间严守保密,保护被害人避免受到二次伤害。针对何员及协助泄密的何妻违法恶行,皆立即以两大过解聘,何员公布姓名,同时追究行政与法律责任,卫生局心卫中心主任撤换其主管职务。
市府强调,卫生局于去年8月8日接获地检署启动调查通知后,立即对于何员处以两大过解聘。社会局对何员违反儿少法部分,处最高60万元罚锾并公告姓名;违反社会工作师法部分,已移送高雄市社工师惩戒委员会审议,建议处废止执业执照、废止社会工作师证书等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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