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子佼于去年间被爆出持有儿少性影像,一审遭判处8月有期徒刑、并科罚金10万元,且不得易科罚金。上诉至二审,黄男态度大转变,审理期间在高院安排调解下,积极与被害人谈和解、赔偿,今被依犯《个资法》改判1年6月、缓刑4年,且须向公益机构或团体提供180小时义务劳务,并接受法治教育课程3场。

高院指出,一审判决认定本案被害者共35人,检方虽另有追加12名受害者并办,不过,其中得以识别身份,且能证实本人为性影像受害者的女子仅有2位,因此重新认定全案被害女子为37人,其余无法确认受害者身份的性影像将另行退由检方依法处理。

然而,全案仍可上诉。宣判后,其中一名被害女子的委任律师杨佳陵表示,律师们已在司法程序中为当事人争取到最佳权益与正义,表明将「不会上诉」;至于有关确切的赔偿金额、谈和条件为何,基于保护被害人及保密义务,杨律师被问及相关问题时,均未对外透露。据了解,黄子佼于上月21日辩论终结前,累计已与30人成立调解,和解金估计数百万元。

另一方面,高检署则是简短回应「收到判决后将再研议是否上诉」,这也意味著黄子佼案仍存有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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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子佼改判缓刑关键原因 律师大白话:有钱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