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子佼去年间被爆出持有儿少性影像,一审遭判处8月有期徒刑、并科罚金10万元,且不得易科罚金。上诉至二审,黄男态度大转变,审理期间在高院安排调解下,积极与被害人谈和解、赔偿,昨被依犯《个资法》改判1年6月、缓刑4年,且须向公益机构或团体提供180小时义务劳务,并接受法治教育课程3场。
高院指出,一审判决认定本案被害者共35人,检方虽另有追加12名受害者并办,不过,其中得以识别身份,且能证实本人为性影像受害者的女子仅有2位,因此重新认定全案被害女子为37人,其余无法确认受害者身份的性影像将另行退由检方依法处理。
二审宣判前一天,黄子佼透过律师对外发表声明,「代本所当事人其子佼先生声明。感谢所有被害人谅解,全数和解。」据了解,黄子佼于上月21日辩论终结前,累计已与被害人完成调解,和解金估计数百万元。
对于黄子佼二审获缓刑,女律师李怡贞认为,女律师李怡贞认为,黄子佼虽然拿到缓刑,这个缓刑确实不好拿,如果没有全数和解或许是拿不到的,缓刑的期间也蛮长的,就是赌他这四年能不能克制自己,不要一犯再犯。此外,二审整体刑度还是比一审的刑责重,除了花钱全数跟「该案」的被害人和解,实质上黄子佼必须要服劳务,还必须参加法治教育。现实层面的惩罚也比一审多很多,肉会痛。
李怡贞表示,黄子佼能获缓刑,可能在二审的态度跟一开始事情爆发时发律师函威胁大众不要讨论的强硬嚣张态度有天壤之别。法院的立场总是愿意给表现出愿意改过的人机会,不论是真的还是演的。
至于黄子佼抢在二审宣判前一天,先发出律师函,李怡贞认为多此一举,希望发律师函不是要复出萤幕的试水温手段,她直言:「我不觉得会有人还想在萤幕上再看到这个人出现。」希望黄子佼事件被害者们都能真正得到心理上的安慰,这才是最重要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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