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程序于2时30分准时展开,双方经过20分钟谈判未果,林沄蓁受访说,「今天是针对吕秋远对我怀孕歧视部分进行调解,双方没有达成任何共识,法院已安排在11月中旬开庭审理。」另对没有共识部分,林沄蓁补充说,对方完全不承认有做怀孕歧视的行为,针对劳动局的认定,对方也已提诉愿。

已自立门户成立个人律师事务所的林沄蓁,原以为与当时老板吕秋远的恋情能一直走下去,甚至发展成佳话,岂料,这对准佳偶因女方怀孕而生变,2人为了「小孩」演变成怨偶。林沄蓁认为,当时因为怀孕而「被离职」,一度失业,重新出发后筹备事务所,也委请律师提告并申诉,除向北市劳动局申诉吕秋远的宇达事务所怀孕歧视,还提民事诉讼向吕及宇达连带求偿100万元慰抚金,她前天又追加控告吕违反《个资法》、强制罪,并向台北律师公会申诉,吕以工作为由逼堕胎,违反律师伦理,请求送惩戒

林沄蓁今年6月2日打破沉默,对与吕秋远恋爱怀孕生子的事件亲上火线直播诉说原委后,双方战火表面上虽暂时平息,但林女早在6月初已先就她因怀孕被迫离职一事,主张在职场怀孕歧视,向北市劳动局提出行政申诉。劳动局经3个月调查,日前认定吕的宇达事务所确实有怀孕歧视,将裁罚30万元并公布雇主吕秋远姓名。她另对吕求偿100万元部分,台北地院今天首度安排调解。

 

林沄蓁受访指出,吕秋远不承认怀孕歧视,双方没有共识,法院将于11月中旬开庭审理,且对方对劳动局认定部分已提诉愿。张钦摄
林沄蓁受访指出,吕秋远不承认怀孕歧视,双方没有共识,法院将于11月中旬开庭审理,且对方对劳动局认定部分已提诉愿。张钦摄

林沄蓁提告主张,她于2023年3月1到吕秋远的宇达经贸法律事务所任职实习律师,月薪3万元,2人交往后于7月10日发现怀孕并告知吕,吕就开始软硬兼施,以电话及Line讯息三番四次要求她堕胎,并以工作相胁,同月27日,吕要求她与妇产科医生约时间堕胎并回报,吕传讯,「下周你要何时请假,记得跟我说,我会直接跟张姊安排...。」、「如果你要在假日,可能要先告诉我..。」、「...时间你还是要赶快约,毕竟越晚对你的身体状况越不好…你还是要尽快跟医师约时间,好吗?」

隔天(同月28日),吕秋远邀约她到北市南京东路一家咖啡厅谈判堕胎,但谈判未果,同月31日,吕仍持续要求她报告与医生约诊堕胎时间传讯,「这星期你还是要尽快告诉我时间,不然我又没办法配合。」同年8月1日,吕屡次打Line电话要求她堕胎,并再次邀约外出谈判。她畏惧吕是宇达最高负责人,掌握所内人事任用生杀大权,因此回报已依要求前往妇产科询问堕胎事宜。

林沄蓁指出,2023年8月2日,吕秋远假藉邀请她外出用餐以便胁持前往妇产科堕胎,「中午要不要吃饭」、「对,如果你还是不做决定,那就我做。」并说,「如果你还是无法下决定,我中午会找张姊谈,整件事就到此为止,妳下午也不用来上班了,毕竟我没有办法再等待这件事…。如果妳要一起吃饭,也请妳现在告诉我…就请妳下决定吧。」她深怕拒绝将引爆双方更多肢体冲突,并危及腹中胎儿安全而不敢反抗,在不得已下只好依照吕的指示,收拾办公室私人物品,离开宇达事务所。

林沄蓁指出,吕秋远于她在职期间怀孕屡次以言语或文字讯息逼迫堕胎,并以工作相胁,属怀孕歧视及性别歧视,造成她身心灵巨大压力,因此依《性别平等工作法》第11条第1项、第26条、第29条之规定,向吕求偿100万元慰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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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的复仇!申诉「怀孕歧视」+求偿100万还不够 林沄蓁加码告吕秋远2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