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沄蓁指控,吕秋远今年5月29日晚间在他的脸书粉专,以未设限或加密让不特定多数人均可阅览的方式,揭露她的全名、职业及正面半身照,甚至关于性生活隐私的对话截图11张,诋毁她的人格及名誉,并妨害她行使资讯隐私及自主权,该文被脸书官方移除后,吕隔天5月30日上午竟再贴一次,还写说,「因为被检举删除,我只好再贴一次...。」
林沄蓁指出,吕秋远PO第2篇贴文后又被脸书移除,他同一天5月30日下午再发文,「各位应该都有备份,我就不再贴了。」吕身为公众人物,且脸书粉专拥有85万追踪人数的网路流量,竟因仇怨,就在脸书专页上非法利用她的个人资料及特种个资,侵害她的人格权、资讯隐私权及自决权、被遗忘权,强迫她成为非自愿性公众人物,致无法回复损害,显已违反《个资法》非公务机关非法利用个人资料罪、妨害他人行使权利及强制他人行使无义务之事的强制罪。
此外,林沄蓁并向台北律师公会申诉,指控去年6月12日完成实习,并持续于宇达事务所任职,同年7月10日发现怀孕,吕秋远竟要求她拿掉小孩,同时以工作要胁,并多次表明「若申诉人(林沄蓁)欲生下小孩,则他无法跟申诉人工作」,并告诉她,「我很认真的跟妳说,时间妳还是要赶快约,毕竟越晚对妳的身体状况越不好」、「约好时间再告诉我..」、「..如果妳还不做决定,那就我做」,证明吕多次要求她堕胎,若不从就不用上班。
对此,林沄蓁认为吕秋远以工作逼堕胎违反律师伦理,昨天亲自将申诉书送到北律提起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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