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丽如今天戴著白色鸭舌帽及白色、粉红色双层口罩,并于调解庭前40分钟就到士院家事庭等候,对于女儿陈子婷相关的问题均不愿正面回应,仅不断对媒体表达,「谢谢关心」。调解庭约半小时结束,陈子婷的律师陈明正庭后受访表示,目前双方还没有共识,因此订9月25日再行调解,由于本案事涉家事案件,不公开审理,因此不方便公开说明。对于记者问是否感受对方有诚意,陈明正说,「我们都有感受到对方的诚意,之前打官司这么久,都没有要调解,至少现在要调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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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陈子婷要求的「应继分」是多少金额?双方认知是否有差距?帮陈子婷打认领诉讼及此次分配应继分官司的陈明正表示,还在讨论中。他还强调,10年前就提过遗产分割协议书的诉讼,判决结果认定对方根本没有分割遗产,看来吴火狮所有财产的1/8是陈子婷应继分权利,此部分也要请吴家去正视这件事,新光与台新已经合并,但最早的公司是新光人寿,而新光人寿是吴火狮在世时成立,他过世后股权的流向会去查清楚,而这些金额可能非常巨大,因此,希望透过调解程序尽量节省社会资源。

陈明正还强调,新光、台新金控合并之后,集团的标语就是「认真、同行」,在此呼吁吴董事长(吴东亮)用此口号不是随便说说,若你们没有好好照顾妹妹,何来「认真、同行」。陈明正最后表示,之前的判决就认定对方根本没有分割遗产,遗产既然没分割就是继承人公同共有,这个财产计算之后会是很巨大的数字。

吴家6兄姊的律师黄训章则指出,目前仍在调解中,若最后调解不成就让法院去判。

 

陈子婷的律师陈明正受访指出,有感受到对方调解诚意,但应继分的金额仍在讨论中。彭欣伟摄
陈子婷的律师陈明正受访指出,有感受到对方调解诚意,但应继分的金额仍在讨论中。彭欣伟摄

这起社会瞩目的新光创办人吴火狮私生女争产案缘于陈丽如、陈子婷母女自2004年开始就认祖归宗提起相关诉讼,长达20年的漫长诉讼之路,直到2024年终获法院认定陈子婷是吴家子女,并获准向吴家请求认领。陈子婷也在去年11月间,到户政事务所将身分证上空白了40年的父亲栏,正式填上「吴火狮」3个字。

陈丽如并在审理中证述与吴火狮的交往始末指出,当时与丈夫高登财分居,高登财找吴火狮到她家,吴火狮还常带新光高级干部到她松江路家中开午餐会议。1981年以后,吴火狮常约她到西门町狮子林看电影,「当时他在追我,我当时做建材钢铁批发,有供应他钢筋,他赚很多钱。她跟我说要照顾我,不要再辛苦工作。我的房子租不出去,就作为我们见面的地方,并开始有性行为。」

陈丽如还证称,生下陈子婷后,吴火狮有去看她,每个月给她10到20万元不等生活费,1985年间,她带陈子婷到日本受教育前,吴火狮都是这样提供生活费,陆续给了约1千万元。后来与女儿在日本住的新宿高田马场住宅,也是吴火狮租给她们母女住的,租金是用吴火狮给的钱付的,每次回台湾就会从1千万元中带一点过去当生活费。之前曾跟时任议员林瑞图陈情协调与吴家子女商讨认祖归宗之事。

陈丽如还指出,2006年间10月14日,李峰遥在新光保全大楼拿现金50万元给她,说是作为女儿的生活教育费、学杂费。隔年5月16日再给她50万现金、同年10月24日再给20万、12月28日也给30万元,之后就规律每3个月给30万元,每收一次钱都要签一张收据。直到2010年12月24日起,李峰遥的秘书就说董事长在外面开会,当天即2011年3月31日都是由李峰遥汇到女儿帐户,同年3月31日后,林的秘书说董事长再2年就准备退休,退休前准备帮女儿安排工作,叫她准备女儿履历资料。

陈丽如最后说,2011年6月21日再到办公室找李峰遥,他的秘书说不能继续支付女儿学杂费,同年7月14日早上,李峰遥约她在新光保全7楼办公室见面,说快事缓办,女儿的事短期没有办法,因为吴家子女的母亲还在。

陈子婷也在更三审时提出相片、录音、存折、出境资料等证据,证明自己是吴火狮的生女,还表示吴火狮生前曾提供生活费、安排赴日租屋。2006年至2011年间,李峰遥也定期至到新光保全大楼代交生活教育费,或汇款到她的帐户,更曾表达陈子婷认祖归宗「急事缓办」等。一审、二审法官都曾命吴家子女进行血缘鉴定但遭拒,合议庭根据陈丽如、陈子婷母女证词,定判吴火狮的6名子女即继承人应代父认领陈子婷,驳回吴家上诉。

全案上诉三审后,最高法院去年10月驳回上诉确定,陈子婷正名为吴家子女后,今年6月间再向士林地院提出分配遗产应继分,士院已安排今天下午3时许与吴家人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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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火狮私生女花20年正名成功 今与6兄姊谈判讨百亿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