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地检署表示,检察官王念珩今年3月间,指挥桃园市警局侦办非法土方吴姓业者(在押)涉嫌违反废弃物清理法等案,期间发现桃园市警局杨梅分局黄姓、朱姓警员(已于今年初退休)、桃园分局陈姓警员与时任桃园市环保局张姓约雇助理涉嫌收受吴姓业者贿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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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检察官指挥廉政署北部地区调查组、桃园市警局及警政署政风室调查,经密集搜证侦办后,于昨日发动执行,搜索黄员等人住所及办公处所共14处、传拘6名被告及证人8人。 

案经检察官复讯后,认黄员等3名警员及张姓环保局约雇助理涉犯贪污治罪条例第4条第1项第5款之公务员对于违背职务之行为期约、收受贿赂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有相当理由认为有湮灭、伪造、变造证据或勾串共犯或证人之虞,且所犯为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有事实足认有逃亡之虞,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获准。另2名被告则经检察官谕知各以10万元具保。

桃园市警局晚间迅速发布惩处,有关涉案遭羁押警员一律免职;幼狮所、永安所及新屋所所长各记过二次、督察组长记过一次,均调整非主管职务;另分局长记过二次。

桃园市警局强调,对于员警违法违纪案件,均秉持「警纪警办」、「毋枉毋纵」之立场及「不掩饰、不庇纵、不护短」之态度,若有违法从严究办,以净化警察阵容,维护警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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