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港分局日前获报,辖内商家饰品3次遭窃,警方循线调查,发现该3次窃盗皆为同一位女子佯装挑选饰品,并趁店员不注意之时再将商品放进手提袋内,成功窃取饰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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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追查期间,店员发现该女子又出现在店内,立刻报警。警方到场时,该女子已经离开,后经一番查找,终在车站商场另一商店内找到该女子,该女子到案后辩称因经常恍神,不清楚自己当下行为,对于犯行皆无印象,全案经调查并检具相关影像后,函送士林地方检察署侦办。

警方在车站内找到王女。警方提供
警方在车站内找到王女。警方提供

南港分局呼吁,顺手窃取物品涉犯窃盗罪,依法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万元以下罚金,请勿以身试法。另商家可加装监视器等相关防盗管制设备,降低财物被窃风险,避免让有心人有机可趁。

女子所窃取的同款饰品。翻摄画面
女子所窃取的同款饰品。翻摄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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