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地检署侦办私烟查缉案件,发现有海巡署侦防分署及台中市警局、彰化县警局等单位人员,疑将公务查询车辆资料通报私烟集团成员并收受贿赂,于是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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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蔡奇晓昨指挥廉调及警政署政风室、2县市警局督察室等单位,计出动155人次,执行搜索38处所,包括台中市第一、东势、大雅分局及彰化县刑大、海巡署侦防分署等单位,共约询28人到案,其中包括10名警员、3名海巡署侦防分署人员。

彰化地检署表示,经专案组吴晓婷主任检察官、陈鼎文、郑安宇、杨闵杰、郑文正、朱健福、张宜群等检察官侦讯后,认海巡署侦防分署林姓、刘姓侦查员分别因涉犯贪污治罪条例、财产来源不明、泄漏国防以外秘密及个人资料保护法等、犯嫌重大,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

另外,黄姓警员、海巡署王姓侦查员及私烟集团黄姓、唐姓成员等4人,涉有泄密等犯嫌,各谕知以新台币30万元至3万元不等金额交保;其余包括9名警员在内的被告、证人共22人均请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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