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0教改的成果
「落实小班小校」的诉求,「小班」近年来因为少子化而「被迫落实」,间接促成许多「小校」废校或面临裁并的危机,但整体教育环境的改善似乎并无多大进展;「广设(公立)高中大学」则因政府的便宜行事大举将既有大量品质浮滥的公私立技职专校直接升格为技术学院,不但对解决升学压力无所助益,目前也面临了许多尾大不掉的私校退场困境,更是严重影响了国人的教育权益。
「推动教育现代化」的进程则可观察到教育松绑、师生自由度增加、家长参与度提高、立法禁止校园体罚等面向,但也仍有其他面向如学生心智仍未获释放、独立思考不被重视及关乎社会正义的政策等仍需持续努力。
「制定教育基本法」尽管已获立法,但却未获重视及实践,就如同《儿童权利公约施行法》已然入法,但在台湾社会处处仍可见未落实及实践儿童人权理念之作为。
黄武雄老师持续为台湾的教育改造奠下基础、留下纪录,提供我们透过对照和思索,让台湾的教育改造在众人的不断关切和著力下仍可不断的调整和前进。尽管黄武雄老师对于教育改造的论述多集中在学龄后,但其实在学龄前的幼儿阶段,黄武雄老师除了撰有《童年与解放》一书,在文章中也多有提及,显示幼儿教育这一块其实更是学龄后教育的重要基石。因此,从以上410教改四大诉求里政府因应「广设(公立)高中大学」的灌水做法,其实也可以对应到现今政府一贯对幼儿托育及教育这块同样的敷衍作法。
「准公共化幼儿园」6要件与儿童人权
根据相关报导,「『准公共化幼儿园』是只要『私立幼儿园』符合『收费数额』、『教师及教保员薪资』、『基础评鉴』、『建物公共安全』、『教保生师比』及『教保服务品质』等6项要件,便可与政府签订合作契约成立,既保有了私立幼儿园的一些特色,又经过政府的审查保证。幼儿园的授课模式,基本上不会受到影响,但有了政府的补助,又能大大降低家长的学费负担。」
笔者认为,以上6项要件里,都可再补充兼顾儿童人权角度的调整和设想。但是对笔者来说,这些私立幼儿园所就如同私立技职专校也许本来有许多的经营都有状况,水准参差不齐,但是经过政府的补助又可重生,所以政府的「审查保证」是保证什么?可以保证教师的劳动权益?儿虐的减少?儿童身心的健康发展吗?
如何确保补助的品质?
而关于补助,减少家长的学费负担就能减少家长的育儿压力吗?这些补助真的是回到照顾者和孩子的身上?尽管「入园即享有减免费用的优惠,家长每月定额缴费,与幼儿园原收费间的差额,会由行政院支付给幼儿园让家长实质感受每月就学费用降低,孩子上学更轻松。」
然而,黄武雄老师也曾在著作中提及:「发放教育券,由父母自由选择的市场机能,去提升品质,是最佳的选择。⋯⋯教育券唯有『全额发放』(指相当于政府办幼稚园的投资,平均分摊在每位幼儿身上的费用),才会发挥发市场机能,提高品质。」
参酌黄老师在当时时空背景下的建议,是否也能提供我们不同角度的思考,而政府除了积极增加公共化幼儿园外,在应作为过渡阶段的准公共化幼儿园的推动面向上,是否能做到更细致、更兼具社会正义和儿童人权等面向的考量与监督,值得您我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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