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小镇斯海尔托亨博斯('s-Hertogenbosch)女子弗罗特耶(Floortje)最近收到一张439欧元(约1.6万元台币)的罚单,理由是她在开车时用手机。

弗罗特耶接受当地媒体《Omroep Brabant》访问时说,当她打开那封紫色信封,看到自己因为开车「手持电子行动装置」被罚439欧元时,整个人傻眼,她回忆这个乌龙违规发生在上月2日,当时正开车去上班,「那时还有一台警车在我旁边,我心里还想:希望他们不要以为我是在用那个冰袋打电话。」警察当下没发现异状,不过前方的照相机可就没这么「通情达理」,收到的罚单上写著,她在开车时「手持电子行动装置」。

弗罗特耶说:「我平常几乎不在车上讲电话,所以一开始真的一头雾水,直到突然想起来──前一天我才拔了智齿,开车时冰袋一直贴在脸上啊!」

「我跟我男朋友后来笑翻了。」

照片一看更是明显,「我调出照片后,心跳立刻恢复正常,那冰袋比手机大很多,而且仔细看,还能看到我的手机乖乖放在支架里,」她说。「我跟男朋友昨晚看到又笑了一轮。」

她把这张照片PO上Instagram,朋友们全笑到不行,「大家都叫我去申诉,我当然会去啊,而且我觉得这场我一定能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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