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早报》报导,2019年12月30日凌晨,现年38岁的北一光在克拉码头(Clarke Quay)捡尸一名20岁酒醉星国女大生,他叫了台计程车把女生带回公寓性侵,还拍下性爱影片给友人,传讯息说「做得好爽」。
事后,被害人开始出现创伤后压力症后群(PTSD)并持续到现在。
审判中法官表示「犯行相当残忍且凶残,考量到犯罪的严重性,认为应处以重刑」,于是判处他入监17年6个月、鞭刑20下。
根据新加坡法院,鞭刑只适用于不到50岁的男性犯人,一次鞭刑最多24下。
根据中央社及《朝日新闻台》报导,律师三好健洋指出,这场官司的争论点是「被鞭打的次数」。
鞭刑的可怕在于,就算确定判刑,并不会知道体罚的时间,因而心生等待的恐惧。
日本驻新加坡大使馆表示,「据说历经鞭刑的人,不仅(臀部)会因为皮开肉绽感受到强烈疼痛,连晚上都难以入眠,请小心不要出现会被判处鞭刑的行为」。
被告的辩护律师表示将与被告讨论是否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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