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未调整公告地价,因此114年地价税按著113年申报地价计征,全国开征户数约924万户,较去年增加约12万户,增幅约1.34%;税额约986亿元,较去年减少约4亿元,下降0.42%,主要原因为土地所有权及使用情形变动所致。一般民众若未新增或移转土地,且使用情形未变,地价税额将与去年相同。

为利税款缴纳,财政部提供多元缴税管道,纳税义务人可登入地方税网路申报作业网站,利用自然人/工商/金融凭证、已注册健保卡及密码,或行动自然人凭证(TWFidO),线上查缴税款。

财政部表示,民众也可持缴款书至代收税款金融机构(邮局不代收)以现金或票据缴纳,税额在3万元以下者,可至统一、全家、莱尔富、来来(OK)等便利商店缴纳;或透过自动柜员机(ATM)、信用卡、晶片金融卡、活期(储蓄)存款帐户及电子支付帐户等方式进行缴税。

另外,民众还可使用行动装置扫描缴款书上QR-Code连结至网路缴税服务网站,或透过开办行动支付工具缴税服务业者的APP进行缴税。各项缴税作业细节可参阅缴款书上缴纳说明,或至「财政部税务入口网」(网址同上)>「线上服务」项下「电子申报缴税服务」查阅。赋税署特别提醒,切勿点选来路不明之连结,以免上当受骗。

财政部表示,依据土地税法第53条第1项及税捐稽征法第20条第1项规定,未于限缴日期内缴纳地价税者,每逾3日按滞纳数额加征1%滞纳金,最高加征10%,逾30日仍未缴纳,将移送强制执行,吁请纳税义务人依限缴纳,以免被加征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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