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会表示,调整保费的启动要件及幅度等,涉及符合精算公平合理调整机制、消费者权益保障及保险业者稳健经营议题,目前已收到保发中心妥适研议的函报内容,将就函报内容尽速办理。

按现行规划,若保险公司保单损失率高达50%,可向金管会申请第一年最多调涨30%保费,接下来2年每年调整10%,若为损失率80%,第一年可调涨30%,接续分5年调整10%,调整到不亏损为止,但并非所有保单都适用。

由于近年来医疗自费项目激增,寿险公司医疗险损失率爆冲,有些保单损失率高达200%,因此研拟调涨。金管会委托保发中心研究的订价合理性作业指引,包括「一年期以下保证续保的个人健康保险」若符合长期亏损、近年理赔明显恶化趋势2条件,业者可申请调涨保费,首年最多涨3成,后续年度每年以涨1成为限。

金管会表示,依据「住院医疗费用保险单示范条款」第13条约定,保证续保的医疗保险商品仅是约定保险公司不得拒绝续保,并未保证费率不能调整,保险公司得依双方契约,握有调整保费的权利,但调高续保费率应向主管机关申请核准。

为避免调涨引起保户反弹,金管会规定保险公司需两阶段通知所有保户,调涨前要先和保户预告将调整保费,调整费率后也须再度告知保户,金管会希望保险公司透过视讯、派人面访等「面对面」通知住户,避免未来有纠纷,不过保险公司希望改由电话语音或挂号信件等方式通知,降低人力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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