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指出,为配合公务人员自90年1月1日起实施周休二日,立法院于89年6月30日三读通过公务员服务法第11条修正条文时附带决议,要求保留民俗节日,将部分纪念日及节日改为只纪念但不放假,使全年放假之总日数达到115日至116日;因此,内政部配合在89年12月30日修正纪念日及节日实施办法,将部分纪念日及节日调整为只纪念不放假,目前已符合立院法附带决议的规定。

另外,为保障国人放假权益,内政部也在103年6月11日修正纪念日及节日实施办法,规定纪念日及节日之放假日逢例假日一律补假。又随著劳动基准法于105年修正后,规定劳工实施一例一休,目前公务人员与劳工的全国纪念日及节日放假日已渐趋一致。

推荐新闻:曹兴诚爆「泼粪黑手」是中共国安部!悬赏1千万元找线索

内政部强调,目前全年实质总放假日数为115日至116日,符合立法院89年附带决议的规定,也为历年来会商政府机关及工商团体之共识。鉴于纪念日及节日的增删、名称及放假日数等问题涉及范围广泛,社会各界对此存在不同意见与期待,未来将持续征求各方意见,并努力凝聚共识。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狼师李菄峻性侵5学生再逼下跪道歉!监察院纠正戏曲学院、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