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警五分局四平派出所员警10月17日凌晨0时许执行守望勤务时,发现一部疑似改装的机车在崇德路二段高速行驶而且排气声量明显异常大声。员警拦查该辆机车,要求20岁柯姓女骑士将机车立中柱接受盘查,柯女回称「我没有中柱」,一副蛮不在乎的态度。
警方查出,该部机车是这名20岁的柯姓女子所有,机车除了疑似改装排气管外,还涉及包括车牌上翘、改装车灯及后照镜太小等违规。员警当场告知相关法规及举发标准后予以举发、移置保管及扣缴牌照。
 
                                                        
                                                    员警进一步检视机车车身状况时,发现机车车身贴著「那又怎样 撞柱当队长」贴纸外,座垫下的置物箱内还有1块以黑色皮革制成,印著「反正你们也抓不到我 FXXK OFF POPO!!」嚣张字眼的车牌套,柯女无视交通法规的行为,员警见闻后直摇头。
 
                                                        
                                                    第五分局分局长刘其贤表示,依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12条规定,任何将车牌以过于倾斜(俗称翘牌)的方式悬挂或不依指定位置悬挂,可能被视为「无法辨识」而受罚新台币3万6,000元罚锾,并当场移置保管该车辆及吊销牌照。
 
                                                        
                                                    同条例第16条规定,照后镜擅自变更原有规格致影响行车安全,可处罚新台币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罚锾。警方说,改装车辆及恶意遮掩、变造车牌等行为,均属严重违规,不仅影响公共安宁与行车安全,更无法逃过警方稽查,切勿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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