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院今日开庭传唤被告戴瑞宁、林惠珠出庭,2人对于检察官起诉的犯行均认罪,并向法官请求改以简易程序进行后续审理。戴男曾为使用介面者设计师,目前已离职、无收入,如今家中经济重担由老婆扛起,并抚养1岁女儿;林女则是待业中,目前生活靠3名手足接应,与男友同居。
相较先前仅针对违反《个资法》部分认罪,不认恐吓罪行,戴瑞宁今改口全数认罪。戴瑞宁的委任律师表示,此案遭制图的法官均未提告,检察官部分仅姜长志1人提告;对此,戴男愿意向姜男道歉,并积极与对方和解。
戴瑞宁的律师指出,戴男是基于政治立场而发送相关图文,并非因个人案件,且戴男犯后主动配合调查也承认犯行;又司法实务上,针对恐吓、违反《个资法》判刑达6月以上者,多为累犯,但戴男并无前科。
戴瑞宁的律师强调,姜长志于侦查中也曾表明,若戴男愿意承认犯罪、反省错误,便愿意原谅戴男;此外,戴男若愿意支付10万元给法院所指定的防治家暴团体或相关社福机构,姜男也同意让戴男获取缓刑宣告。
林惠珠的委任律师则表示,林女未有损害司法官利益的意图,就恐吓部分也是基于相信因果关系,才会标注「命债命还」字眼,因此希望法院能从轻量刑并予以缓刑宣告,若法院认为有妥适的附加条件,林女也愿意接受。
林惠珠的律师指出,林女当初在被市刑大拘提前,就已赴台中第五分局自首,虽检察官认为不构成自首要件,但其犯后态度仍可作为量刑参考;另外,林女于侦查期间有书写忏悔书一份,动机仅是因一时抒发情绪、用字不当,并非对被害人刻意攻击,且所幸未产生危害结果。
对此,检察官认为,因检方于起诉中对2名被告均具体求刑,且刑度皆为6月以上,因此纵使2人认罪,但考量到2人的犯罪情状,是否可改为简易判刑,请求法院依法审认;另外就和解部分,也请法院函询被害人是否有调解意愿,以利后续作为量刑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