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林俊廷表示,北院于9月5日裁定具保停押,检方对于是否抗告并无特定考量,也无被告所称「要把谁押到死」情事。然而裁定一出,当天就有人利用媒体放话,指控北检要「奉命押人」等语,但检方仍抱持司法理性研议、评估羁押的原因及必要性,不料同月9日就看到被告违反裁定命令。

林俊廷指出,柯文哲所称「查到1年查到什么」这种政治语言,检察官并无理会;检方认为真正有问题而提起抗告的理由,就是因柯接触本案2名证人民众党立院党团主任陈智菡、北市议员陈宥丞。

林俊廷直言,若柯文哲方对于裁定内容有疑义,可以致电向法院确认,而非自行解读然后不遵守裁定命令。另一方面,由于目前仍有证人尚待诘问,这并不限于京华城案还有政治献金案,接下来的待证事项攸关木可公司,柯文哲是否有串灭证之虞且具有影响力,从上周民众党秘书长周榆修宁可做伪证就可知道。

至于法院裁定不得与证人接触,其范围究竟该如何界定?检方仍认为不应仅限制「待交互诘问的证人」。林俊廷举例,柯文哲若去找本案已作证完毕的朱亚虎并问「你去认什么罪?」亦或去找陈智菡谈网红分润该怎么解释,又或和木可公司员工讨论帐务等,这样是否妥当?

北市议员陈怡君涉嫌利用人头诈领助理费,另涉嫌收受建商贿款帮关说,上周五获高院裁定交保。读者提供
北市议员陈怡君涉嫌利用人头诈领助理费,另涉嫌收受建商贿款帮关说,上周五获高院裁定交保。读者提供

此外,对于柯文哲方强调是「被动接触证人」,检方直言「不能接受」。林俊廷质疑,按照柯文哲方的说法,难道陈智菡、陈宥丞都是主动接触?还是2名证人都是被动接触,一切都是巧遇?而就孤立一说,林说明陈佩琪目前已非本案证人,因此柯还是可以和家人接触、用餐。

林俊廷也提及陈怡君上周五的交保裁定。林指出,针对陈怡君一案检方并无阅卷,然而2案存在明显不同,包括陈怡君认罪且犯行单一,但柯文哲不仅涉贪还有政治献金案,且与证人关系密切,过去更有串灭证事由如字条「晶华orange出国」、「木可内帐、有无泄露?帐本?自我检查」,甚至和陈智菡讨论「希望他(李文宗)换说法,但好像已跟检调说了」 等。

对此,柯文哲的律师郑深元则只字未提「陈怡君」3字,却引述陈怡君案的高院裁定内容「刑事案件中检察官负有举证责任与说理义务,检察官起诉以后,即应推定检察官的证据搜集、保全已经完竣」、「基于审检分隶、公平法院与武器平等等原则,原则上并没有为检察官考虑证据保全的义务,更没有『接力』检察官补强有罪证据的义务」,暗酸检方用串灭证之虞关押柯至今达9个月,「已经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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