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卷入京华城案、政治献金案,自去年9月5日起与北市议员应晓薇关押近1年,2人终于在本月5日获北院裁准交保。不过,柯文哲仅短短获释1天,随即遭北检于隔天提起抗告,后经高院合议庭评议后,撤销原裁定并发回北院更裁。
北院上周一(15日)再度召开羁押庭,对柯文哲、应晓薇进行延押讯问,经过评议后仍裁定柯、应维持7千万、3千万交保,并均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且须接受科技监控。
北院合议庭说明,本案密集开庭进行证人交互诘问,就与柯文哲、应晓薇涉犯贪污部分的待证事实、密切相关的重要证人均已陆续诘问完毕,另就公益侵占的相关证人也已进行诘问,并已尽速就卷内争执的重要证据进行调查审理。
合议庭认为,法院向来维持一贯主张,随著审理程序审视羁押必要,不能因证人尚未诘问便认为应予羁押,此部分属于羁押原因审查,否则羁押必要性审查恐难落实。
合议庭指出,柯文哲、应晓薇均有羁押原因,但有其他方式得以替代羁押;另外,就柯、应2人筹措保金的状况,认为维持前次具保金额,即可对被告形成足够的心理压力及拘束力。
至于不得接触证人命令,合议庭认为,由于起诉书证据清单所列的证人数量甚多,若一概予以限制接触,恐怕过度限制柯文哲、应晓薇2人的一般行为自由,有限制过当的疑虑,因此将证人范围限缩至「同案被告」及「本案后续尚待传唤的证人」,另就起诉书证据清单所列证人,2人也不得有任何骚扰、恐吓或探询案情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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