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自去年9月5日起与北市议员应晓薇关押近1年,2人终于在本月5日获北院裁准交保。消息一出,柯妻陈佩琪火速筹钱,柯文哲历经2天思考,直至本月8日才点头同意办保,当天他以7千万元交保获释;然而,北检随即于隔天提起抗告。

北院在收到检方对柯文哲、应晓薇2人交保的抗告状后,经过一整天整理相关卷证资料,于昨日上午移送高等法院。高院同日收案,并由审判长迟中慧、陪席法官陈昭筠、受命法官黎惠萍中签组成合议庭。

高院合议庭耗时1天阅卷、评议,于今日下午做出裁定,撤销原审具保停押裁定,发回北院更裁。

合议庭认为,本案依原审审理计划书记载,尚有证人(含兼具共同被告身分者)尚未交互诘问,关于柯文哲部分,灭证、串证可能性是否降低、有无继续羁押之必要性之判断,何以仅限于涉犯违反贪污治罪条例(京华城案)部分,而不及于其涉犯公益侵占、背信等罪嫌(政治献金案)?

再者,原审前于7月21日裁定时,以有部分证人尚待传唤到庭,无法排除湮灭证据或勾串共犯、证人之虞为由,而裁定被告2人延长羁押,却又于1个月后,在尚有诸多证人尚未交互诘问之情形下,认被告2人灭证、串证之可行性与可能性已经大幅降低,实难谓无前后矛盾及理由欠备之不当。

台湾高等法院。翻摄GoogleMap
台湾高等法院。翻摄GoogleMap

合议庭指出,原审裁定停止羁押并均命被告2人「不得与同案被告、证人有任何接触、骚扰、恐吓或探询案情之行为」。

然而,本案事证繁杂,检察官起诉的被告虽仅有11人,但于侦查中所列的同案被告,甚至曾经传唤、胪列于起诉书中,抑或于本案审理过程中已经传唤,或尚待交互诘问之证人均繁多,因此原裁定内容仅泛指「同案被告」、「证人」,容有范围未明之疑虑,实有再予详加界定以便被告2人明确知悉之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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