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指出,王男因重划业务对科长、主任不爽,竟和张男谋议「1人15万」找人教训他们,王、张找来6同伙,付了15万、给了科长、主任的相关资料、地址,甚至日常作息也交代了!此时更表示要将殴打过程全程录影,完成后会再付3万元。

该名科长在前年7月28日清晨5时许遭袭击,右手挫伤;张男说有人也要教训地政事务所主任,该名主任先被假车祸后,接著被对方揍了肚子两拳,但因没录到影,该主任又被「二次施暴」,这次被铝棒痛殴到真的受伤!

由于市府官员接连遭痛殴,但台中检警低调查处捉凶,张男在审理时坦承不讳施暴,但王男矢口否认且辩解无犯罪动机,但法院经过比对相关证词,不采信王之辩词。

台中地院审酌,王因重划业务对科长、主任不满就找张伙同小弟「教训」,2官员恐惧不安,依2个伤害罪各判王男2月、张男1年4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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