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镜周刊》报导,宋女称,与王文洋共发生10次性关系,王文洋不习惯戴套,即便经期来仍要履行做爱,若身体不适则被要求口交或改以爱抚亲吻方式。怀孕后,王文洋并未直接要求她拿掉小孩,而是给她生或不生两条路选择,也承诺若生子,年付200万元,直至小孩满20岁。
在宋女要求一次付清时,王文洋竟翻脸,直指她不听话,强调年薪200万并非一般人的工作所得,还辱骂她是妓女,并表示认识国民党高层,若再不听话会找人对付她。宋女称,王文洋表示与她的小孩和哥哥姐姐不一样,认为两人的关系建立在买卖之上。
宋女并说,两人在过往约会上高档餐厅,王文洋犹如在自家餐厅内一样熟悉,似是常客,且会与宋女分享刚得的新表,并送宋女多样必须经由配货才买得到的奢侈品。周刊称,宋女外形姣好、皮肤白里透红,不难想见王文洋会因此晕船。
永然联合法律事务所律师针对该报导则回应,全案已进入台湾台北地方法院家事法庭审理,王文洋也曾委任永然联合法律事务所律师声明:依《家事事件法》第9条规定,家事事件采审理程序不公开原则,王文洋尊重司法程序,一切交由法院审理判断。

女大生自爆靠「包养网」搭上王文洋 卖初夜价码6位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