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先生向《壹苹新闻网》表示,姊姊昨天下午开车行经台中市东区环中东路五段,在靠近振兴路口处停等红灯时,前方1辆红色自小客车驾驶突然打开左侧车门,不顾危险就把1只黑狗赶下车,接著关上车门。
根据行车纪录器画面,黑狗被主人赶下车后还不知道发生什么事,摇著尾巴绕过红色轿车,走到红车车头右前方,守著主人的车子不肯离去;绿灯亮起时,红车直接往前驶离,黑狗还追了一段路,但因红车速度过快追不上,过马路时画面结束。
石小姐看到这一幕,惊讶喊「什么,他为什么把狗放下来?」「太扯了啦,他放狗下来耶」,事后拨打1959动保专线报案。石先生气愤说,这种行为分明就是弃养。
台中市动保处长林儒良证实动保处已接报通报,他看了画面后说,这只黑狗体型中等,看起来很漂亮,开车在马路上当街弃养的行为简直「匪夷所思」,将根据车号通知饲主说明,若该只黑狗不在身边,饲主弃养可依《动物保护法》第5条及第30条,处以3万元至15万元罚锾。
林儒良说,若这只黑狗最终仍回到饲主身边,仍可依同法第5条「未提供宠物妥善照顾」,处以3千元至1.5万元罚锾,「总会找到法条来处罚饲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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