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姓男童的母亲向《壹苹新闻网》表示,儿子Jason原本是新竹日侨足球队的队员,2022年10月10日在新北市有比赛,以往孩子在外地比赛均由她开车接送,但当时她身体不适,原本想放弃该场比赛,但日籍教练认为很可惜,承诺愿负责接送Jason,她才同意。没想到,比赛结束后,日籍教练没有通知她,就迳自请球队1名队员的苏姓父亲开车载儿子从新北回到新竹县竹北。
回想事发经过,王母说,当天下午一直等不到儿子,于是打电话询问日籍教练,教练竟说叫Jason去坐另名队员家长的车,但她根本不认识该名家长,于是赶紧请教练联络该名家长,没想到,教练竟回电称「出车祸了」,对方家长也来电道歉「Jason妈妈对不起,他发生车祸,除了他以外车内4人都受伤,Jason最严重!」令她当场情绪崩溃。
后来得知,苏男驾驶福斯皮卡小货车,车内载有妻子、2个儿子及Jason,1车共5人,苏妻坐副驾驶座,3个小孩坐在后座,Jason坐在后座中间,当天下午2时许行经国道1号南向71.3公里处杨梅休息站便道时,不慎自撞便道分隔岛。Jason因未系安全带,伤势最重。

王母哭著说,她赶到桃园联新医院,医师说儿子到院前已无生命迹象,昏迷指数3,「要有心理准备」,她看到儿子躺在床上全身插满管线,另一端连在机器上,身上多处血迹,额头有明显伤口,嘴角还渗出血来,「心都碎了!」由于伤势太重,她在院方建议下转到林口长庚医院,但长庚医师抢救后告诉她:「小孩已经七孔流血,建议不要救了!」最后在12日上午9时许伤重不治,死因为创伤性脑损伤、头脸骨折、气脑等伤害。
王母说,Jason活泼外向,学习能力强,最喜欢的球星是法国姆巴佩及巴西内马尔,她无法接受1个活蹦乱跳的9岁男孩,只是让教练带去踢足球赛,竟发生车祸而天人永隔。但苏男除了在车祸发生后与她通电话外,后来就一直神隐,一直到民事调解时才见到苏男。
令人气愤的是,王母说,调解时,苏男一直说他本来就不想载Jason,是教练一直要求他才载;至于为何未让Jason系安全带,王母说,苏男第一时间在电话中是说Jason一上车就睡觉,所以未系安全带,但在调解时改口说有帮Jason系安全带,「是他自己解开的!」双方多次调解,苏男都说自己很穷、没钱,连同强制险只愿赔300万元,等于苏男自己只愿拿出100万元,令她无法接受,协调破裂。

苏男2022年在杨梅休息站自撞分隔岛,地点与今年(2025年)初电动车自撞起火造成4死4伤相同,根据桃园地院判决书,法官认为苏男本应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自身及同车乘客的安全,但他疏未注意车前状况、未注意后座儿童乘客是否系妥安全带,导致被害人死亡,考量他坦认犯行等情状,依过失致死罪将他判刑8月,缓刑3年,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并提供40小时的义务劳务,再接受法治教育课程2场次。
法官也特别提到,被告虽未能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调解,但此部分属民事赔偿问题,若命应执行自由刑,反而会让被告与被害人家属和解、调解处理空间更形压缩,让被害人家属的民事诉讼程序难以顺畅进行,因此认为暂不执行较为适当,依法谕知缓刑3年,以励自新。
对此,王母说,她问过很多律师,都说过去类似案件须达成调解才符合缓刑的要件,本案双方未能达成调解,苏男也一直不认为自己有错,甚至怀疑Jason本身可能有疾病,一直到最后一次开庭才认罪,却获得缓刑,对方不必服刑也不必缴罚金,法官的判决令她无法接受,她已提起上诉,并提出刑事附带民事损害赔偿之诉,讨回公道。

律师张育嘉表示,一般车祸过失致死案,被害人家属可请求精神慰抚金、医疗费、丧葬费及小孩未来对父母的抚养费等,实务上包含强制险加起来约400万元至600万元,如今被告除强制险只愿赔偿100万元,远低于400至600万的区间,家属无法接受可以理解;法院针对未能达成调解的情况判缓刑,确实比较少见。
张育嘉说,不过,缓刑是法官的裁量权,法条也没有以和解或达成调解为必要,可能法官有自己的考量,家属觉得判太轻,可请求检察官上诉到高院,但这类车祸致死案件就算未达成调解,最多可能只判刑8个月至1年,也不会太重,家属若觉得不服,应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请求赔偿,否则就算对方判刑1年,对家属也没有实质帮助,不如多点金钱补偿比较实在。
《壹苹新闻网》昨天询问这件过失致死案件被告苏先生,对王姓男童母亲家长投诉内容的看法,并表示8月11日新闻将刊登。苏先生表示:「我现在很多事情没有办法回答,我请律师和你联络。」但至出版前,尚未接获回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