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案起因是台湾海路运输集团负责人苏信吉为购置大型新船舶,2010年2月起以旗下境外公司名义,陆续向兆丰银行贷款共计1亿2240万美元,但该集团后来业绩下滑还不出钱,到了2013年6月,呆帐高达9666万美元。

检方查出蔡友才明知苏男是授信客户,却以勘查该集团设于马来西亚的钻油平台为由,带著妻子、秘书、经理陈世明与陈男的姪女同行,搭苏男的私人飞机到马来西亚沙巴旅游,入住高档的亚庇香格里拉莎利雅酒店,苏男还安排蔡友才等人打高尔夫球,爽玩后再搭私人飞机返台,全程花费由苏男买单。

蔡友才辩称因为苏男是授信客户,为实地了解客户的海洋油厂开发案规模,必须「鸟瞰」,所以才会搭乘私人飞机前往,一切都是基于重视开发案。

但检方认为蔡友才的妻子,陈世明的姪女与贷款业务无关,却跟著去接受苏男私人招待,违反《银行法》「银行负责人及职员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存户、借款人或其他顾客收受佣金、酬金或其他不当利益」规定,起诉蔡男、陈男。台北地院审理后,今判蔡、陈各6月徒刑,均得易科罚金18万元,折算2人犯罪所得各1万9000元、1万5000元均没收。可上诉。

壹苹新闻网-投诉爆料

爆料网址:reporting.nextapple.com

爆料信箱:news@nextapple.com

★加入《壹苹》Line,和我们做好友!

★下载《壹苹新闻网》APP

★Facebook 按赞追踪

壹苹娱乐粉专壹苹新闻网粉专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高校女除夕团圆吓坏!遭爷爷揉胸摸下体 奔逃竟被熊抱逼「赏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