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女法官对蔡明宏提告性骚的刑事案件,目前由士林地检署侦办中。法评会指出,身为资深法官的蔡明宏2022年11月15日中午邀约同院候补女法官去阳明山吃土鸡,女法官误以为有其他同事参加,答应前往,但她与蔡明宏一起走到法院停车场,没看见其他同事,虽觉得怪怪的,但前辈蔡男催她赶快上车,开到阳明山竹子湖一间餐厅,用餐后2人上车,但蔡男不是开回士林地院,而是往反方向开到偏僻的产业道路尽头 ,停车后对她性骚扰,女法官为求脱身,佯称某审判长一直在找她,可能要评议案件,而且审判长因为找不到她,已经请一名学姐来找寻,以此要求蔡法官开车下山,蔡男才载他回法院。
反指女法官骂脏话
法评会调查时,蔡明宏辩称所谓性骚扰全是女法官杜撰的,起因是女法官先向他诉苦说受到同事排挤,希望能调到由他带领的合议庭,于是2人在2022年9月27日中午一起去法院附近餐厅吃饭,但女法官抱怨说这家不好吃,他提议下次可以请她去阳明山吃土鸡,女法官高兴答应,所以11月15日才会去竹子湖吃土鸡。
至于为何把车开到偏僻的产业道路尽头,蔡法官辩称因为阳明山岔路较多且无标示,他请女法官用手机导航帮忙找路,仍因迷路而开到一条产业道路尽头,他调头后开了10几分钟,为了寻找正确下山路线,暂时停靠路边,这时他基于「长辈关怀晚辈」的想法,提醒女法官情绪管理、工作态度、与异性同事相处等事,用意是规劝她,但女法官否认自己曾对同事爆粗口,并在车上对他骂脏话,于是他不敢再多说,随即把车开回法院,过程中并未碰触女法官身体。
蔡明宏还说,女法官每次都以哭诉方法博取他人信任,实际上,她的个性并非如此楚楚柔弱,更非如她所说遇到性骚扰完全不知如何抗拒,她曾因为开庭太久,抱怨同庭的学长姐,可见她个性强势又爱计较、以自我为中心,而且她在事发后7个月提出申诉,对于过程应该仍然记忆深刻,却于法院调查小组访谈时,对于当天行车路线、停车地点及所谓的骚扰行为情节,先后改变说词,可见她的陈述都是编造的。
但法评会依据女法官同事们的证词,认为她在事发当天返回法院后,立刻向审判长陈述遭到蔡法官性骚扰,当时她明显焦虑、 紧张、惶恐不安,跟平常讲话不一样,且因担心蔡明宏是院内最资深法官,会不会对她不利,因此审判长问她是否提出申诉时,她说:「先不要,因为我未来还要待在司法界。」请审判长帮她保密,并说如果再被纠缠,会躲到审判长办公室。
此外,女法官在事发隔天向一名男同事询问法律问题,男同事见她脸色异常、欲言又止,问她是否发生什么事,女法官才说出遭受性骚扰的事,情绪呈现不稳、害怕,快要掉泪的表情,男同事拿卫生纸给她,并问她是否要提告或申诉,她也说因为不想被大家知道这件事,不想被指指点点,更怕给法院带来麻烦, 所以要求男法官不要跟其他人讲,如果遇到蔡法官再纠缠,会来男法官办公室躲避。
2007年曾骚扰女书记官
法评会指出,蔡明宏担任法官数十年,曾于2007年11 月7日晚间邀约女书记官上阳明山,独处逗留到深夜,因行为不检损害司法信誉,遭司法院于2011年惩处申诫2次,但10余年后仍未改过,为逞私欲,利用身为资深法官的权势,假借聚餐名义还佯装迷路 ,在车上对资浅的候补女法官「恣意下手性骚扰」,欠缺性别平等观念也侵害她的身体自主权,导致女法官身心灵受创 、事后甚至有轻生念头。
另外,法评会认为蔡明宏明知触法却仍性骚扰,戕害司法形象,且至今未对女法官表示歉意,甚至编造各种理由, 贬抑女法官工作态度不佳、爆粗口,企图误导及逃避责任,足见蔡男毫无悔意,不当行为违反《法官伦理规范》情节重大,且非首次违犯,已不适任法官,若让他转任法官以外其他职务,难保他不会再犯,因此报请司法院移送职务法庭审理,建议撤职。
全案源于司法院设置的内部「法官论坛」6月16日出现性骚踢爆文,「2022年11月15日中午,士林地院有位性骚惯犯、人称蔡董的2字头审判长,藉关心工作情形,带著刚分发不久的年轻女法官前往阳明山用餐,用餐完毕之后刻意选择不同的下山路线,并在女法官发觉路径有异从提袋内拿出手机欲察看提醒时,以手将女法官的手机压进提袋内以阻止。」
爆料文指出,蔡明宏后来将车辆开进中湖战备道旁的窄巷内,借故停车,开始对女法官进行不只一轮的恶心骚扰行为,女法官因身处深山,又不知如何抗拒,只好借口下午还要评议坚决要求蔡明宏开车下山,蔡明宏才决定放弃。
爆料引发法界内部热议,隔天署名「当事者」在法官论坛贴文:「我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性骚扰,也不能容忍藉ME TOO热潮恶意泼秽尊严,在此发下毒誓:我如果有性骚行为,我用我全部生(应为身)家性命赌上任何诅咒,但如果没有性骚这事,那么不道德抹黑的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