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瓈宽、杨智明主张,裴祥泉2015年1月21日立下遗嘱「我孤家寡人,没家庭,没什么好留恋的,家里人一毛钱都不给。」并曾表明不将遗产留给妹妹、弟弟等人。邱、杨并指裴祥麟多次和裴祥泉争吵后,心生不满,直接将装有排泄物的垃圾桶,放在距离裴祥泉头部5公分的桌上,让裴祥泉臭气熏天。
2人更指控,裴的手足裴祥麟、裴祥云、裴祥风与裴祥泉很少往来、感情疏远,3人除不知道裴祥泉生前是虔诚的佛教徒,还在举办丧礼时,要求使用基督教仪式、骨灰坛等,也不愿意支付单独清洗大体的费用,甚至在知道丧礼不收奠仪时,把丧礼、追思会等事务全部推给他们。
裴祥麟3人则反指,邱瓈宽、杨智明与裴祥泉没有血缘关系,2人却拿著来历不明的遗嘱,偷偷向国税局申报遗产税,干扰他们继承遗产,且在哥哥住院期间不让他们试探、接触,至今连哥哥的骨灰,都不知被2人放到哪里。
台北地院认为,裴祥麟、裴祥云、裴祥风3人年纪均已超过60岁,知道裴祥泉生病住院或需要签署同意书时,都会立即探视、协助,可见手足之情还存在,法官认为无足够证据证明,裴的手足对裴祥泉有重大虐待或侮辱情事,判邱、杨败诉。可上诉。
裴祥泉2015年5月病逝,享寿73岁,而他没有结婚生子,按照法律规定,妹妹裴祥麟、弟弟裴祥云、裴祥风可继承遗产,但裴祥泉留下代笔遗嘱称:「…公司的帐处理完了之后,剩下的分给杨胖(杨智明)30%,阿宽(邱瓈宽)30%,汉星公司员工20%,剩下的20%,就给那些需要照顾的人…。」遗嘱见证人则为汉星公司员工陈羿彣(兼遗嘱代笔人)、谢雅玲,遗嘱执行人指定为邱瓈宽。
裴祥泉的妹妹裴祥麟质疑代笔遗嘱的真实性,认为她与弟弟才具有继承权,提民事诉讼主张代笔遗嘱无效,台北地院先前认为见证人的资格有问题,不符合代笔遗嘱规定,一审判遗嘱无效,全案上诉高院审理中。至于邱瓈宽挨告刑事侵占、伪造文书等罪,检察官已将邱不起诉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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