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署北区管理中心主任郑维智表示,「114年市售蛋白营养补充产品查核抽验专案」共计查验17件产品,稽查项目包括查核市售蛋白营养补充产品标示,并抽样检验总黄曲毒素、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及粗蛋白含量,结果产品抽验皆合格,但有2件产品的标示不符食安法规定。
郑维智指出,此次不合格产品为「ON乳清蛋白饮品(双倍巧克力风味)」未依「包装食品营养标示应遵行事项」标示其营养素含量,且外包装标示宣称「BCAAs SUPPORTS MUSCLE RECOVERY 」可能使消费者产生误解,遭地方卫生局裁处40000元。
他说明,根据现行食品及相关产品标示宣传广告涉及不实夸张易生误解或医疗效能认定准则,未允许「BCAAs支链胺基酸」叙述生理功能或类似词句,业者标示可能让消费者误以为BCAAs有助肌肉恢复,除了开罚之外,也限期在5月30日前全数下架回收。
此外,炫炀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大豆胜肽高纤全营养冲泡粉」则因未标示「过敏原芝麻及其制品」、「未标示冬虫夏草菌丝体醒语」,格式不符规定,遭地方卫生局开罚新台币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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