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药事法》,贩售中药应由具专业资格的药师或中医师在场管理。然而,卫福部却发布「1141860113号解释令」,让不具资格的人也可合法经营中药业。这违背原本法律设下的「落日条款」精神,该条款本是针对早年已从事中药行业者而设,并在特定日期后不得再新增无资格者经营,目的是保护民众用药安全。
药师公会早在3月21日就正式行文卫福部,表达这项解释违法,并在4月8日的官方协调会中多次说明立场,但卫福部始终坚持立场。5月4日,药师们走上凯达格兰大道抗议,至今未获卫福部正面回应。虽然邱泰源部长多次对媒体表示会与各界协商,但药界表示「从没收到正式邀请」,直批政府「说一套做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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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公会强调,这项政策不但架空专业药师角色,也违反信赖保护原则及法规规定,严重侵害药师职权与民众用药权益。他们认为邱部长与苏司长在明知违法情况下仍坚持政策方向,形同图利特定人士,涉及《刑法》第131条与《贪污治罪条例》第6条的图利罪。
药界表示「退无可退」,决定正式提告。5月11日,药师公会已由律师代表向台北地检署递状告发两位官员,强调这是为了捍卫全体国人用药安全,也是维护专业与法律尊严的必要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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