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府换人就换标准?

吴静怡于脸书表示,大叶高岛屋的变更在不同市府时期有不同审查结果。郝龙斌市府时期,其于2010年及2011年两度申请,希望将5、6楼停车场变更为商场,但均遭驳回,当时市府认为此举不符法规,特别是停车场属于公共设施,变更涉及法规底线,恐影响市民权益。

不过,至柯文哲市府,2021年大叶高岛屋再度提出变更申请,隔年建管处认定仍不符法规,要求依法检讨,建议送停管处报请内政部释示,并经都市设计审议委员会(都委会)审议,这些程序最终未被执行。

值得关注的是,当时副市长彭振声召开两次会议,试图寻找解套方式,这一举动引发外界质疑是否在为后续放行铺路。与此同时,柯文哲市府曾在京华城案中放宽容积率,吴静怡认为,透过「另辟途径」让企业获利,此案的处理方式与大叶高岛屋变更案存在高度相似性。

然而,现任市长蒋万安上任后,此案未经内政部释示或都委会审议,即直接核准变更,使5楼停车场顺利转为商场,也成为此次争议的引爆点。

停管处:法无明文

对此,北市停管处回应,大叶高岛屋为早期奖励投资案允许于私人停车场用地兴建商场,但因该用地为停车场用地,须符合多目标使用总楼地板面积1/3商场,2/3停车场规范使用,在此原则多目标方案仅规定商场总楼地板面积不得超过1/3,至于如何分配,法无明文,由市府认定。

建管处指出,大叶高岛屋于2022年4月 向建管处提出以公设区分方式计算楼地板面积,重新申请使照,历经建管处、停管处几度确认,并在9月正式启动变更程序,并经停管处2023年1月会签回复,通过初步书面审查,符合商场总楼地板未超过1/3 的规定,故同意大叶高岛屋向进行使用执照变更申请;同月,建管处完成准许变更。

至于外界疑问为何以往未过、这次通过变更,停管处说明,通过的不是以往方案。近年高岛屋曾以不同方案向市府申请修订计算面积,其中几个方案曾被市府认定须经都审会、或需内政部申请函释;后来高岛屋弃案,改以共用设施的面积计算,经确认合法性、再依程序完成使用执照变更。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今年首次水星东大距!周末最佳观赏时机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