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在声明中表示,将向消费者和解基金支付6.3亿美元,并向另一个由各州运用的基金支付7000万美元,合计约7亿美元(约219亿元台币)。
Google被控借由在安卓(Android)装置上限制取得应用程式(app)以及透过应用程式内交易向消费者超收费用。Google则否认不法。和解协议仍须经过法官最终批准。
主要原告犹他州和其他州9月间宣布和解协议,但在Google与「要塞英雄」(Fortnite)制造商Epic Games进行相关审判之前,和解条款一直保密。加州联邦陪审团上周同意Epic观点,认为Google部分应用程式业务具有反竞争特性。(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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