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部统计,诈欺新收案件当中,8成以上将人头帐户当作诈骗工具,也就是诈骗最大工具是人头帐户,因此法务部刑事局与金管会及金融机构合作,针对人头帐户采「预警风险管控」,人头帐户案件已由过往占检察官诈欺新收案件的8成多,如今降至6成。
此外,金融业为了打诈,近几个月纷纷针对存款帐户、ATM祭出多项防堵措施,包括限缩ATM提款金额,若久未使用或帐户异常,可能先冻结帐户帐户,或针对疑似可疑警示帐户做控管,因此引发民怨,甚至传出有民众因帐户被冻结导致违约交割。
银行局主秘张嘉魁今在金管会例行记者会上表示,银行局已要求业者必须在执行打诈工作时,做到三大重点,尤其要求银行,不能用「去风险化」方式执行,且必须事先通知客户。
张嘉魁表示三大重点包括第一、通案部分,金管会要求银行业者要避免完全「去风险化」方式,且要妥适联系民众,并告知如何才能解除设控;第二、在个别执行上,若银行执行有欠妥部分,银行局会个别督导银行改正;第三、要求银行在事前、事中、事后都要谨慎执行。
张嘉魁表示,银行须在事前先评估所采取措施,是否有效以及造成的影响,例如能否有效打击人头户,以及是否对其他民众造成困扰;再则,实施时要有配套措施,例如银行局已要求银行业者在冻结帐户之前,必须事先通知客户。
张嘉魁表示,银行须评估成效与影响,检讨现行的设控模型,是否有改进之处;银行局观察警示户的确成长已趋缓,但为免仍有更多民众帐户遭到不法利用,要求银行相关措施仍不可偏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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