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信销售基金、ETF期间,银行理专、券商营业员有IPO责任额制度虽已行之有多年,此次却引发金融机构员工在社群平台发难,据了解因近期市场状况差,券商营业员被要求新募ETF要有一定责任额、未达标还会被主管霸凌,检举信主要诉求改变IPO发行制度衍伸畸形的结构性问题,包括金管会应建立重大市场变化的IPO暂缓机制.投信应有责任进行风险评估与揭露、责任额制度应全面检讨,不可无视实际风险环境。
由于网友在Dcard论坛爆料,某金控旗下证券公司约莫50岁顶尖女营业员在仓库内结束生命,其客户包含当地最大的融资户,引发金融圈讨论是否与「#终结IPO制度暴力」有关。
金管会表示,经初步了解, 台新证券屏东分公司一名女营业员轻生,该事件是因为个人因素,与近期网路热议的新ETF首次公开募股施加员工IPO责任额争议一事,并无直接关联。
依据「证券商通报重大偶发事件应遵循事项」第二点规定,所谓的重大偶发事件,指的是足以影响证券商声誉、威胁证券商正常营运、导致客户权益受损或是扰乱金融秩序等情事。证券交易所初步评估,此案目前尚不属于重大偶发事件的范畴,但将持续关注并深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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