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再生能源表示,公司已于4月17日主动函复国发会,针对所有交易进行完整说明,对于无端将联合再生能源卷入不实舆论、损害品牌信誉的行为,深表遗憾,并重申以下四点事实:
一、完全依法进行进出口贸易
自2022年6月17日经济部修正进口规定起,明订进口非中国制太阳能模组需检附完整产地证明,确认模组及其电池并非产自中国。本公司于部分案场建置合作过程中,若客户指定采用他厂模组产品,联合再生均依法依规配合办理,并无「洗产地」或「中国制品贴MIT」之情事。
二、土耳其与越南交易皆属正常商业模式,并未进入台湾供应链
针对外界质疑之两笔交易案,联合再生进一步说明如下:
土耳其客户案系由客户指定中国地区电池片供应商直接出口至土耳其,联合再生仅担任品牌与通路支援角色,未经台湾报关或转运。
JA Solar越南制模组案系应台湾系统客户实际需求,由本公司协助采购越南制模组,完全符合政府产地规定,且品牌与型号皆已登录于能源署平台,可供查验。
三、不实指控已对企业声誉造成实质伤害
联合再生能源强调,虽尊重立法院之监督职责,但对于未经查证即公开揭露特定交易资讯,已对公司商誉造成损害,亦严重影响员工士气与营运秩序。
四、持续投资台湾、落实本土制造与国际布局
联合再生能源多年深耕台湾制造,持续研发高防盐、全黑美学、高防眩光等高附加价值模组,并积极拓展国际市场,强化MIT品牌竞争力。该公司强调,产业升级应建立在诚信与创新基础上,而非任由政治化指控与片面讯息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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