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海关缉私条例规定,私运为规避检查、偷漏关税或逃避管制,未经向海关申报而运输货物进口、出口,私运货物进口、出口或经营私运货物者,处货价三倍以下之罚锾,并由海关没入货物,但是只要价格不超过5000元,则免处罚锾,若货物为枪砲、弹药、毒品例外。

根据规定,报运之进出口货物,有非属真品平行输入之侵害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者,处货价三倍以下之罚锾,并没入其货物。但据《中央社》报导,现行规定存有不周全地方,造成有向海关报运者不得免罚,私运者反而有小额免处罚锾的待遇。

为统一处罚标准并加强边境管制,海关修正相关规范,原先私运枪砲、弹药、毒品不得适用小额免罚的规定,将扩大至平行输入以外的仿冒侵权商品。官员表示,未来无论进出口货物价值高低,若属仿冒品,均按货价3倍以下罚锾并没入,旅客若携带侵权商品出入境,将遭扣货并移送调查,提醒民众勿购买仿冒品,以免触法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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