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再出现投信经理人跟单、炒股乱象,金管会2024年2月祭出投信经理人「新七诫」、「六精进措施」, 包括提升内部稽核主管职位要等同副总经理级,以强化投信稽核功能;经理人交易买卖及手机通讯控管规范,提升到法令位阶等。
证期局指出,国泰投信的前国泰科技生化基金李姓基金经理人,于担任基金经理人期间,有以职务上知悉的消息泄漏予他人,并于基金帐户从事个股交易期间,利用他人帐户做相同的个股买卖,且未依规定向公司申报;复华投信则是全权委托投资邱姓经理人,于担任全权委托投资经理人期间,以职务上知悉消息,于全权委托投资帐户从事个股交易期间,利用他人帐户做相同个股买卖,且未依规定向公司申报。
尚光琪表示,上述2案都是金管会于例行检查时发现,经查国泰投信、复华投信2家业者,内部控制度设计与执行未具有效性,未能有效防范利益冲突,未能有效督导及查核经理人个人的交易行为,事后也未确实进行查证,已影响基金业务的正常执行,因此予以裁罚,并要求2家投信业者解除不法的基金经理人职务。
尚光琪指出,对经理人跟单,金管会都订有例行查核并搭配检查局进行查核,查核发现不法后,会再查金流,另外也有检举,不论如何处理,最后都会移送检调;上述2家投信跟单标的不同,去年8月检察官已针对国泰投信不法人员起诉。
尚光琪指出,富邦投信、保德信在112年都已裁罚过,国泰及复华这2案是检察官起诉之后,证据更明确,而给予行政处份,依据法律的裁罚区间是60万到300万元,多1人违法则再加60万元罚锾,由于当时富邦投信有2人涉案,因此120万再加60万元,裁罚对富邦投信180万元;经理人一旦被解职,3年内不能回任。
尚光琪指出,上述2家投信业者将因被裁罚,业务因此受四项限制,包括最近1年不得申请(报)募集投资于国外有价证券之证券投资信托基金案件,但其违法情事已具体改善并经认可者,不在此限;最近半年不得申请担任境外基金总代理人、兼营期货信托事业;最近3个月内不得向金管会申请投资外国事业或设立分支机构、在大陆地区参股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等;其他事项例如申请政府基金的全权委托投资业务将受影响。
尚光琪表示,申请政府基金的全权委托投资业务将受影响,举例像是劳动部的劳动基金操盘,劳动部针对投标业者也会做资格限制,若投信业者被裁处就不能投标。
此外,金管会修法拉高投信内稽内控疏失罚锾,从现行300万元拉高到1,500万元,但尚光琪表示,投信投顾相关法规修法目前尚未经立法院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