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建平四点声明如下:

1. 镜电视新闻台本是一件臭不可闻的政治弊案,特别是牵涉到执政党黑手的不当干预,在任何自诩为民主法治的国家,本应是不分党派的国会议员应共同善尽监督职责、努力追查真相,将贪赃枉法之徒绳之以法,还给电视媒体应有的独立自主及纯净空间。令人痛心的是,掌权者及其附庸却硬将违法弊案扭曲为股东经营权之争,一再试图模糊焦点、遮掩真相,让人感到痛心。

2. 本人当初由于与镜电视的部分股东熟识,基于为台湾打造一个优质的媒体,答应于2021年夏天接下董事长一职。本人自始至终均未从镜电视领取任何酬劳。孰料,本人接任不久后即发现镜电视内部竟然充斥前董事长裴伟的违法淘空,以各种异常的名目及不明的用途,自镜电视搬走大量现金,本人基于职责必须进行调查,并向全体股东报告结果。

本人2022年1月底向股东揭露违法事证,并在同年3月2号当面向时任民进党秘书长洪耀福说明,无法任命由他所推荐的民视副总经理蔡沧波担任镜电视总经理原由之后,短短两天后的3月4日,本人即在董事会中突然遭到以临时动议拔除董事长职务,原来的总经理也立即遭到撤换。如此斧凿斑斑的粗暴政治运作,本人亦早已向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清楚陈明,NCC却视若无物,未予详查。

时至今日,本人才深刻体会到前董事长裴伟不时在镜电视股东前所炫耀展示的民进党高层关系,竟是如此可怕,让理论上应独立自主运作的NCC,选择闭上双眼、听命办事,彻底弃守应尽的职责。

3. 更让本人深感痛心的是,镜电视大股东陈泰铭与陈致远等人所支持的董事黄俊彦、陈宏守、郭蕙兰及监察人王金山等人认真调查后,去年9月两度致函NCC表示镜电视早已违反NCC「保留废止权」的附款,并陈述重点如下:

(1) 本董事会就前董事长裴伟及精镜传媒公司与本公司间的关系人交易,一再要求查核却尚未能厘清;就公司治理虽戮力制定规范,但经营团队如未确实执行,本董事会亦无法掌握控管,皆因本公司经营团队大部分成员乃裴伟前董事长时期所聘,或与其有其他牵连关系。简言之,裴前董事长及精镜传媒公司,时至今日仍在许多方面与本公司牵连甚深,尚未切割。

(2)董事长郑优明知或可得而知与精镜传媒公司往来交易频繁,至今未确实依循主管机关要求,与精镜传媒公司进行切割,举凡:「人资系统、财务系统共用且人资系统至今尚由精镜传媒掌控,镜电视完全没有管理权限」、「镜电视官网及APP外包给精镜传媒」、「镜电视机电系统与精镜传媒共用、采购由精镜传媒代处理」、「镜电视与客户签属合约中,如需要撰写文稿、平面媒体露出,均外包给精镜传媒公司」。

本人原本以为如此明确的违法,NCC将无从再护航,孰料除了NCC主委陈耀祥再持续包庇之外,更令本人难过痛心的是,原本承诺共同揭弊的大股东们,或因担心执政党「查水表」,或因为了取回个人投入的资金等种种因素,有些股东发表模棱两可、或与事实不符的言论,并让说出真话的三董一监辞职,彻底铲除镜电视内任何监督力量。

虽说两三亿元的股款,对这些财富满盈的大股东们,根本就是九牛一毛。但本人万万没有想到,有人先亲自向本人承认,镜电视的股权已经卖出,转身之后即向社会大众否认。企业家首重诚信,这些大老板们,清夜长思,扪心自问,是否挺身而出,全盘说出真相,让社会大众知道来龙去脉,才是一位负责任的诚信企业家。

 

4. NCC作为主管机关,委员们个个学识渊博,在明知镜电视已违法的情况下,却仍秉承上意执意包庇,这样的官位坐得有何荣耀?如此的「独立机关」到底还有什么脸面要求人民信任?

本人最后的希望,只能寄望在检调伸张正义。本人自2022年5月提出告发迄今,已经超过一年,本人希望台湾的检调,能够守住公平正义的底线,而非如外传受到执政者操控、根本不敢查裴伟掌控的镜媒体帝国。诚恳地呼吁检调别让这件弊案继续沉睡,请动起来侦办本人所告发之犯罪行为,切莫屈从于党政与党媒的压力,让司法的公信力再次扫地。

最后,为了我们下一代共同的未来,为了守护这块我们共同的土地,本人衷心的期待,「党政军退出媒体」、「司法独立公正」能够真正落实,不再只是政治的高明骗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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