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海今天傍晚公告,处分大陆投资事业紫光集团案,交易相对人烟台海秀应在今年3月15日前以不低于53.8亿人民币(约242亿台币),或届时晟粤广州净值对应兴微基金所持份额价格,或是各方另行一致同意的其他价格的最高者支付转让价款。
烟台海秀已依约支付全部转让款53.8亿人民币至兴微基金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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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中心/台北报导】鸿海(2317)日前出清紫光集团持股,外界担心该案可能有无法按时收款的风险,鸿海当时曾表示,在今年3月15日前应收到转让价款,不过也有收不到转让款的风险。
鸿海今天傍晚公告,处分大陆投资事业紫光集团案,交易相对人烟台海秀应在今年3月15日前以不低于53.8亿人民币(约242亿台币),或届时晟粤广州净值对应兴微基金所持份额价格,或是各方另行一致同意的其他价格的最高者支付转让价款。
烟台海秀已依约支付全部转让款53.8亿人民币至兴微基金帐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