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立海洋科技博物馆前馆长陈素芬涉职场霸凌,并违法进用二亲等姻亲,违失情节重大,监察院通过浦忠成、张菊芳委员所提弹劾案。

弹劾案文指出,被弹劾人于馆长任内,对同仁采霸凌式管理行为,且情绪控管能力不足等,经教育部职场霸凌防治及申诉处理专案小组调查后,认定其行为构成职场霸凌,监察院调查后亦认定其行为已符合教育部员工职场霸凌防治与处理作业要点第3点所称之职场霸凌。

弹劾案文表示,被弹劾人明知廖女为其二亲等姻亲,仍进用为临时人员,违反教育部所属机构作业基金进用编制外人员实施原则第6点(二)、海科馆临时人员管理要点第7点(三)、海科馆临时人员劳动契约第7点第1项明定「机关(构)首长不得进用三亲等以内之姻亲」之规定。

弹劾案文说明,被弹劾人于111年至113年间,核定其关系人廖女之考核、叙奖,及其本人之叙奖均未自行回避,违反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法(下称利冲法)第6条第l项规定,经监察院裁罚新台币50万元。

弹劾案文强调,被弹劾人陈素芬身为海科馆之首长,其权威性、贬抑性之管理风格,以及情绪控管能力不足,造成馆内员工身心长期承受高度压力且士气低落,并呈现敌意且不友善的工作环境;又明知廖女为其二亲等姻亲,仍违法进用为临时人员,并于核定廖女之考核、叙奖及其本人之叙奖均未自行回避,显违反公务员服务法第7条、利冲法第6条第1项及第12条规定,核有违失,且情节重大,有惩戒之必要。爰依法提案弹劾,移送惩戒法院审理。

国立海洋科技博物馆前馆长陈素芬,简任第 13 职等(任职期间:108年4月30日至113年11月27日),已于113年11月28日调任教育部参事。审查委员施锦芳附具决定不成立理由为,教育部已调整陈员职务,并予一大过惩处,惩处处分应已足够。

海科馆前馆长陈素芬去年遭爆职场霸凌,遭监察院弹劾。监察院提供
海科馆前馆长陈素芬去年遭爆职场霸凌,遭监察院弹劾。监察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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